算出獲利
先算出這筆交易你實際賺了多少錢
成交價 - 取得成本 - 費用 - 土地漲價總數額選擇你偏好的方式開始試算
核心就是先算獲利,再對照持有期間與特殊條件,最後把可扣除費用與土地漲價數額扣掉。
先算出這筆交易你實際賺了多少錢
成交價 - 取得成本 - 費用 - 土地漲價總數額根據你持有房子多久,對應不同的稅率
依持有期間 → 對應稅率獲利乘以稅率,就是你要繳的稅
課稅所得 × 適用稅率新制看持有期間,舊制要先分辨是否有原始成本。若無原始成本,再確認是否踩到豪宅門檻。
稅率參考
先判斷取得時間,再看是否有原始成本,最後確認是否踩到豪宅門檻。
適用情境
105/1/1(2016 年)後取得的不動產。以「持有期間」決定稅率。
持有期間 = 買入登記日 → 售出登記日
享 400 萬免稅額,超過部分 10%
調職、非自願離職等
這幾題是賣屋稅務諮詢裡最常被問到的核心問題。
房地合一稅是針對「房屋+土地」合併計算的所得稅,以實際交易獲利為課稅基礎。土地增值稅則是針對「土地」公告現值的漲幅課稅。兩者是不同的稅,賣房時通常都需要繳納。不過,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對應的「土地漲價總數額」可以從房地合一稅的課稅所得中扣除,避免重複課稅。
需同時符合三個條件:(1) 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;(2) 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;(3) 持有期間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。符合條件者可享有 400 萬元免稅額,超過部分以 10% 優惠稅率計算。此外,6 年內以一次為限。
繼承取得的不動產,可以將被繼承人(例如父母)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。例如父母持有 20 年後過世,您繼承後持有 2 年就出售,總持有期間可算 22 年,適用 15% 的最低稅率。取得成本則以繼承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為準。
常見的非自願因素包括:(1) 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,需搬遷至工作地點;(2) 遭受家庭暴力,需搬離共同居住場所;(3) 房屋遭強制執行;(4) 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後出售。符合條件者,即使持有未滿 2 年,也可適用 20% 稅率(而非 45%)。
可扣除的移轉費用包括:仲介服務費、代書費(地政士費用)、土地登記規費、印花稅、搬運費等。這些費用都需要有合法的收據或發票作為憑證。如果無法提供費用證明,國稅局會以成交價額的 3% 作為費用的推計扣除額。
如果出售價格低於取得成本(加上相關費用),也就是交易虧損的情況,房地合一稅為 0 元,不需要繳稅。但仍然需要在交易完成後 30 天內向國稅局申報。虧損金額可以在未來 3 年內,用來抵減其他房地交易的所得。
如果您是換屋族,不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,只要在 2 年內完成重購,且新舊房屋都符合自住條件,就可以申請重購退稅。退稅金額依「小屋換大屋」或「大屋換小屋」有不同計算方式。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,大屋換小屋則按比例退稅。
房地合一稅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日的次日起算 30 天內,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申報。逾期申報會被加收滯納金,未申報則可能被處以罰鍰。建議在簽約後就開始準備相關文件。